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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正式将中华田园犬移出禁养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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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21 12: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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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州市公安局官网消息,1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通告内容显示,中华田园犬(土狗)已正式被移出危险犬种类名录。该通告自2025年1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正式将中华田园犬移出禁养名录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2010年,广州市公安局会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现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了《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以下简称《旧通告》),有效期为5年,分别在2015和2020年进行了延期。旧《通告》于2025年1月21日到期。

为此,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广州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旧《通告》组织调研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开展修订,在有效期内发布《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简称新《通告》)。

据《<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的政策解读》文章,新《通告》实体内容与旧《通告》基本保持一致。其中危险犬的具体品种认定条款,包括35种烈性犬具体品种、1项体型认定条款及1项部门认定条款,主要是将常见的格斗犬只和因其品种特性容易攻击人类的犬只等烈性犬列为危险犬,同时参考国内外大中城市的一些规定,并充分考虑到广州的实际情况,将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含71cm)以上的犬只也纳入危险犬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新《通告》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市民提出修改广州市危险犬名录的意见建议,结合专家调研情况和警情数据统计分析,并参考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及省内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发布的禁养犬或危险犬名录均无中华田园犬(土狗),将新《通告》中第二条第36项“中华田园犬(土狗)”移出在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种类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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